10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公開了一則裁判文書,被告人張某開發(fā)了一款名為“大牛助手”的手機應用,幫助用戶在“釘釘”上打卡作弊。一審法院認為,張某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據九派新聞報道,從張某的二審辯護人、北京京麟律師事務所李揚律師處獲悉,在二審中,北京市一中院認為“大牛助手”不屬于刑法中的“破壞性程序”,但張某仍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法院據此改判,張某刑期為有期徒刑四年。
李揚律師表示,她的團隊從二審開始接手本案。在溝通過程中,李揚律師認為,涉案軟件并非破壞性程序,打算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同時律師表示,當事人自始至終不認為自己有罪。他說,“我只是開發(fā)了一個“中性”的包含虛擬定位功能的APP,不知道用戶會利用它去做什么,我也控制不了。所以我沒有主觀上破壞釘釘計算機系統(tǒng)的故意。”
據一審判決書顯示,當用戶想要修改自己位置信息時,大牛助手可以進行修改,修改時打開大牛助手APP,將需要改變定位信息的APP添加到大牛助手的列表中,點擊模擬定位功能,然后在地圖上選擇需要修改的位置即可。
檢方當庭展示的證據顯示,大牛助手的新注冊用戶有12小時免費試用時間,包月會員為每月25元,年費會員每年89元。張某杰在供詞中表示,得牛科技公司目前通過該APP共獲利四五百萬元。
據一審判決書被告人張某的供詞,其在2017年成立了北京得牛科技有限公司并擔任CEO,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張某1,張某用他的身份證注冊該公司,其公司一共22人。
企查查信息顯示,2019年7月,該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lián)系”。
此前一審判決書公布后曾在網絡引發(fā)熱議,有網友認為“技術無罪”,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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