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秋月/文)9月10日,中國廣電與中國移動簽署有關5G共建共享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雙方同意,在2020年5月20日雙方簽訂的有關5G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協議》、2021年1月26日簽訂的有關5G共建共享具體協議(即《5G網絡共建共享合作協議》、《5G網絡維護合作協議》、《市場合作協議》及《網絡使用費結算協議》)基礎上,就合作范圍和結算方案訂立關鍵補充條款。
《補充協議》約定,雙方圍繞中國廣電獲得的國家相關部門授權使用的700MHz全部頻率共建共享700MHz無線網絡。中移通信先行承擔《補充協議》約定范圍內700MHz無線網絡全部建設費用,并先行享有上述無線網絡資產所有權,雙方均享有700MHz無線網絡使用權。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管要求的前提下,中國廣電在條件具備時,可按屆時市場公允評估價,按照原協議約定的資產共同持有方式分階段向中移通信購買50%的700MHz無線網基站、天線等設備資產。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處分(轉讓、抵押、質押等)其所享有的合作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700MHz無線網絡資產所有權。
另外,《補充協議》還約定,中國廣電按雙方基于公平合理協商的條款向中移通信支付網絡使用費。除《補充協議》明確約定的條款和內容外,原協議的其它條款和內容均無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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